基金委工材学部发布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

研发家 | 2025-03-25 0

第一,定位,补贴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用于支持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个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补贴。第一期发布于上半年,项目执行期为半年,主要资助2025年7月-十二月份的科技活动;第二期发布于下半年,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主要资助2026年1月。-十二月的科技活动。

本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以下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项目);

(2)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学术交流”项目)。

第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和限项规定。

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制范围。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申请人同年只能承担一个专项项目(科技活动类)。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攻读研究生学位、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依赖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特殊项目。

5.“战略与管理研究”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的发展规律和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应的代码学科(办公室)。同等条件下,对前期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成果、成绩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项目申请将优先考虑。

6.在华举办的“学术交流”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一系列有影响力的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电子附件材料应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的会议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部门的正式批准(扫描件)。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或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的讲师。

如果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填写申请书(二)。

本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中的补贴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注释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并采用“XXX类”:项目名称的格式。申请正文应与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3)2025年7月1日,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上述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正文应与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1)“战略与管理研究”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现状、情况、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等。

(2)“学术交流”科技活动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的构成、活动的起止时间、参与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力、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发言人介绍、境外参与者名单、预期结果等。

3.科技活动项目的预期结果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如果申请资助,研究报告/活动总结将是最终考试的重要材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指南》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无系统账户的申请人应根据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撰写申请书。

3.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6:00,公告发布前及收到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申请人完成申请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和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所有附件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等特殊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将通过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6.依托单位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必须在项目接收截止时间前(2025年4月24日16:00)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并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202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项目获批后,将申请的纸质签名盖章页面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的最后,一起提交。严格的签名和印章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一起。

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关于“战略与管理研究”与“学术交流”项目申请的问题,请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部)。

(三)其它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32684;电子信箱:doeminfo@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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