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自然初审结果公布后,无论是否通过,后续时间节点都至关重要。
错过一个环节,可能导致一整年的努力付诸东流。
01
复审申请截止:5月15日16时前
对于未通过初审的项目,基金委已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并向依托单位寄送纸质结果。
若你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务必在5月15日16时前提交复审申请。
具体操作: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复审申请表,同时打印纸质版签字后,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综合处。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于6月5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02
初审通过后:抓紧完善支撑材料
通过初审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建议立即联系合作单位,补充伦理审查、合作协议等支撑材料,确保在函评阶段材料齐全、规范。
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专家评价,降低项目竞争力。材料准备越充分,后续评审越顺畅。
03
5-6月:通讯评审(函评)启动
初审通过的项目正式进入通讯评审阶段。
评审专家将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研究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评价。
基金委一般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5名以上专家,对同一领域或方向的项目申请使用同一组专家,每份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少于5份。
专家根据评审标准打分,决定项目能否进入下一轮会议评审。
04
7月:学科处确定会评名单
学科处将汇总所有通讯评审意见,对项目申请进行排序和分类,筛选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研究价值的项目,形成会议评审名单。
这一阶段是“优中选优”的关键环节,项目申请的综合表现至关重要。
05
8月中下旬:会评答辩结果公布
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需进行答辩。申请人需到会介绍项目情况,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
会议评审专家由专家评审组(或特邀专家)组成,到会人数不少于9人。
专家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答辩表现、通讯评审意见及资助计划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建议资助的项目需获半数以上通过票。
最终,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规定和会议表决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制作资助通知书,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并公布相关信息;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收到书面通知及评审意见。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