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教育教学领域最高荣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此次文件提出:“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鼓励一线教师、基层学校及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成果培育与申报,避免行政化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避免行政化倾向”是首次被写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遵循原则。梳理2022年及2018年、2014年通知文件可以发现,历届评审一贯强调“向一线教师倾斜”,但并未明确提出避免行政化。

长期以来,部分教学成果申报中,存在“重行政资源、轻真实教学贡献”的现象。一些真正长期投入课堂改革、课程建设和学生培养的一线教师,在成果署名和资源组织中反而处于弱势。
近年来,越来越多高校开始在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教师评优等制度中强化“一线导向”。其中,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去行政化”。
例如,同济大学在《关于开展2024年同济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强调:“严禁成果完成人的行政化排序。”
一些地方高校的政策则更加具体。衡阳师范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向教学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专门额外增加3项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专项支持“无任何行政职务的一线教师”申报。
《湖北恩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黑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中设定了更为细致的“限高底线”: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含管理与学术/教学双肩挑人员)主持的项目不低于总数的50%,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总数的20%。
陕西科技大学在《教务处以项目驱动为核心抓手,扎实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总结中也强调,教务处设立的教学成果奖、教改研究项目、课程建设等项目继续向一线教师倾斜。
“避免行政化”“向一线教师倾斜”被越来越多高校明确提出,更值得关注的是,“向一线倾斜”已不再局限于项目申报和奖项评选,而是开始延伸至薪酬分配、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教师发展的核心环节。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曾明确要求,完善高校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向扎根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目前一批高校已经在积极推进相关改革:《济宁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深学细悟中央最新要求,以高质量教师发展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一文指出,学校正在完善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奖励制度,向教学一线、青年教师、高水平育人成果倾斜。
《东北大学弘扬教育家精神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也提到,学校修订了《东北大学绩效分配实施办法》,全面推动绩效分配改革,向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突出人才培养的主体地位。
与此同时,职称评价改革也在同步推进。
在事关教师职业发展的职称与荣誉层面,多所高校也在强调“向一线倾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中提到,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标志性成果”申报制度,着重考察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向在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等方面取得重大前沿技术突破和社会贡献突出的教师倾斜,破除资历限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职称。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职称推荐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也规定,职称评审在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
在荣誉评选方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规定,评选对象需参与学校一线本科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为保障奖励向教学一线倾斜,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获奖总数的20%。
河南大学人才人事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不仅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思政课教师等倾斜,还硬性规定全国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到地方教改项目,再到高校内部的职称、绩效与荣誉评选,“向教学一线倾斜”已经成为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个高频关键词。
长期以来,很多高校教师都会有一种感受:“教学很重要,但真正决定职业发展的,往往是科研。”而现在,这种局面正在慢慢发生变化。越来越多高校开始重新强调教学的重要性。随着高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才培养质量”正在被放到更加核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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