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术成果中“共同第一作者”的含金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机构的重新审视。
无论是研究生毕业、奖学金评定,还是高校求职、职称晋升,科研人员多少都遇到过“共一”的场合。

一篇高水平论文往往是团队协作的结果——有人擅编程,有人精实验,有人专设备,大家各展所长,共同一作本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随着国内学术生态的演变,不少单位对“共一”的认定正变得愈发严苛。
越来越多人发现:只有排在“物理位置第一”的作者,才算数。
一、多所高校出台规定:
福建某大学在其现行职称文件中明确:以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仅认定排名第一的作者。
安徽某医学院也规定:若以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如果是共同一作,则必须排在第一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规定相对宽松一些——允许申请人提供贡献说明,详细阐述自己在论文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并由第一完成人(或共一完成人)签字确认后,仍可予以认可。
而在一些求职场景中,也有申请人因“共一排名不占优”直接被拒之门外。
二、政策收紧的背后
共同第一作者制度,本质上是学术领域的“舶来品”。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早在2023年修订的标准中,将论文贡献细分为研究设计、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经费支持等12项具体指标。
理论上,一篇论文可以有2个甚至多个第一作者,高影响因子期刊甚至出现过4-5个共一。
但不同期刊的执行标准差异很大:Cell系列要求共一贡献完全均等,并在正文首页用符号标注;而PNAS则允许30%-70%的贡献差异。
现实中,共一署名引发的争议不断。据Nature披露的撤稿事件统计,32%的学术不端案例涉及作者署名争议。
更有博士因毕业压力,将已完成实验拆分给同门署名——这种做法已被多所机构明令禁止。
国内学术圈中,因“非升即走”或课题压力导致的“导师抢一作”现象,也屡见不鲜。
更有甚者,一篇论文竟挂出七八个共同第一作者,“挂名”现象泛滥。
对此,2026年1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新规,直指“共同一作”挂名不履职的问题,要求在基金申请书中清晰列明每位申请人的具体工作内容。描述模糊者,将按材料不全处理,直接无缘评审。
基金委还对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采用差异化的作者地位评估:一位刚毕业的博士,可能更适合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青年项目;而作为资深专家,则更适宜以通讯作者申请面上项目。
三、科研人如何应对?
在科研合作日益普遍、“共一”认定日趋收紧的大环境下,学者仍有几个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1. 国际合作:利用政策豁免
对于有海外合作背景的中青年学者,跨国论文的署名认定可以成为破局关键。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职称评审中,对国(境)外合作成果设有特殊条款。
即便论文中你并非唯一第一作者,只要合作单位涉及境外培养机构,国内单位仍有较大可能认可整篇成果,从而绕过“只认独一作”的限制。
2. “曲线救国”:多元化成果
论文之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也值得重视。
2026年职称评审新规全面落地,论文权重普遍压降至20%以下,而业绩成果(专著、教材、专利、行业标准等)的权重则飙升至40%-80%。
这些都可以作为重要的评审材料,分散对“共一”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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