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中国医科大学多名博士生通过答辩却拿不到学位证,校方回应
研发家 | 2024-06-27 0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毕业难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报道,这些博士生在完成了论文答辩、即将毕业之际,突然被告知需要满足新的毕业条件,才能获得学位证。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许多已经投入大量心血和精力的学子们倍感无助和迷茫。

01

毕业前夕,突然变卦

 

据张先生透露,他的妻子是中国医科大学的一名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已经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离毕业仅剩7天时间。

 

然而,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学校突然通知他们,要想取得学位证,还需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以及发表高质量文章

 

这一突如其来的要求,让张先生和他的妻子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

 

据了解,中国医科大学此次受影响的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人数众多,他们大多是在职的医护和行政人员,希望通过攻读博士学位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称。

 

然而,现在他们却面临着无法按时毕业的困境。

02

校方解释:政策调整,理解有误

 

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回应。

 

他们表示,此前学校在招收同等学力博士时,对于教育部的文件理解有误,导致现在的毕业条件与之前的招生简章不符

 

为了符合教育部的整改要求,学校对所有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了重新资格审查,并设定了新的毕业条件。

 

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非常理解毕业生的心情,但也希望毕业生能够理解学校的难处。

 

他们承诺,毕业时间不受限制,只要毕业生满足了新的毕业条件,就可以随时提交授予学位的申请。工作人员还称,如果毕业生等不及拿学位证,也可以自愿选择办理退还学费

 

据同校博士生统计,涉及此问题无法毕业的学生约数十人,他认为短时间内满足毕业条件,对医学博士生来说“太困难”。“首先,报名以及就读时,相关招生简章没有明确告知,毕业时需满足上述条件;其次,虽然博士学制为3年,但绝大多数同学需要花费3年以上的时间完成学业,其间耗费大量精力;再次,不少博士生都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就职,就业压力让他们只能服从学校安排。”

 

该校另一同等学力博士生向顶端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退费申请书显示,申请书上写明若同意退费,与中国医科大学就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事宜再无任何争议,也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医科大学主张权利

03

毕业生困惑:

六年苦读,难道白费了?

 

然而,对于学校的这一处理方案,许多毕业生表示难以接受。

 

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了学业,并通过了论文答辩,理应获得学位证。现在突然增加新的毕业条件,让他们感到十分不公和无奈。

 

一位毕业生表示:“我们为了这个博士学位付出了很多,有的人甚至辞去了工作、放弃了家庭,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业中。现在突然告诉我们不能毕业,这让我们怎么接受?

张先生的亲戚是今年毕业的这批中国医科大学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之一。他告诉奔流新闻记者,他的亲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的盲审和答辩,将于6月28日毕业,就在6月21日,学校突然告知这些博士研究生无法授予学位。要想取得学位证,需要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发表高质量文章。“这六年的辛苦算是白费了!”张先生说。

 

张先生表示,“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已经从官网看不到了。这批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绝大多数都是医生,毕业却拿不到学位证,严重影响他们的人生规划,有的学生为此已耗时四五年甚至六七年。学校当初的招生简章并没规定拿到学位证需要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发表高质量文章,2023年及以前的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都顺利毕业拿到学位证了,学校对今年毕业的学生突然提出这个要求,学生一时很难达到,希望校方给个合理的解释。”

 

“我亲戚的学费1.5万元/年,学校承诺如果等不及拿学位证,可以自愿选择办理退还学费。”张先生称,现在不是简单地退还学费的问题,校方明知国家对于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有严格规定,而学校招生简章中对此没有明确提出,而且招生时也没有提前告知学生,导致目前这个局面的责任完全在学校,而不在学生

 

6月26日,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此事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对外解释,并提供了联系电话。记者随后根据该电话多次联系采访,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辽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工作人员接受奔流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网上信息不实,目前,省教育厅与中国医科大学成立工作专班正在核实处理此事,并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解读。该工作人员还表示,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对于资格审查有严格规定。

奔流新闻记者了解到,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其中“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九条“资格审查”规定: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明明是学校认识教育部的政策不到位,最后结果让学生来背,这未免太不公平。

 

如果当年招生简章里明确写着需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以及发表高质量文章,才能拿这个博士学位,估计很难有人会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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