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公告:2人丧失高校教师资格
研发家 | 2025-03-11 0

2025年3月10日,江西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对王新长、贺超等2人丧失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江西省教育厅已作出对王新长、贺超等2人丧失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处理的决定,现对王新长、贺超等2人下达丧失高校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文书。

 

王新长、贺超等2人经采取各种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王新长、贺超等2人公告信息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处罚类型
行政决定书号
1
王新长
20023600170004967
丧失
2023020
2
贺超
20073600170000816
丧失
2023021
 
王新长、贺超等2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发证机关领取行政处罚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1109室,电话:0791-86756095)
 
 

江西省教育厅

2025年3月10日

赞一个

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
0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文章除标明原创外,均来自网络。登载本文的目的为传播行业信息,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本网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招商合作
请您完善以下信息,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论文投稿
参加会议
合作办会
期刊合作
论文辅导
科研绘图
论文翻译润色
论文查重
其他
提交
专家招募
个人信息
联系信息
提交
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专家招募
常见问题
手机端
扫描二维码
与学术大咖共探知识边界
出版支持
翻译服务
润色服务
自助查重
排版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