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年毕业硕士生人数首次超过100万人

研发家 | 2026-07-08 0

7月6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25年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43.85万人,其中博士生20.16万人,硕士生123.68万人。在学研究生429.95万人,其中博士生75.36万人,硕士生354.60万人。毕业研究生116.65万人,其中博士生11.29万人,硕士生105.36万人

《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35.68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7.11万人,硕士生118.57万人。在学研究生409.54万人。其中,在学博士生67.63万人,在学硕士生341.92万人。毕业研究生108.36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9.72毕业硕士生98.64万人。

 

对比历年数据,2025年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首次突破20万人大关,达20.16万人毕业博士生首次突破10万人。同时,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突破120万人毕业硕士生首次突破100万。

 

以下为全文:

 

2025年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高起点布局、高质量推进之年。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各级各类教育均取得较大成就,如期实现教育“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

 

一、综合

 

202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44.07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040.43万人,专任教师1870.10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3]92.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4]96.1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5]92.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1.30%。

 

二、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3.19万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6]20.31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87.57%。

 

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3225.52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951.07万人,占全国在园幼儿的91.49%。

 

全国共有学前教育专任教师[8]261.26万人,专任教师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6.05%。

 

三、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18.00万所,义务教育阶段[10]招生3314.55万人,在校生15687.63万人,专任教师1069.76万人。

 

(一)小学[11]

 

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2.83万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4.23万个。

 

全国小学阶段教育招生1461.74万人,在校生10178.29万人,毕业生1860.51万人。

 

全国共有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645.82万人,生师比15.7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3]100.00%,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85.30%。

 

全国普通小学共有校舍90130.01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4]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4.91%,体育器械97.36%,音乐器材97.17%,美术器材97.14%,数学自然实验仪器96.84%。

 

全国小学阶段教育共有班数262.83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53万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58%;66人以上的超大班392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1%。

 

(二)初中[15]

 

全国共有初中5.16万所(含职业初中4所)。

 

全国初中阶段教育招生1852.81万人,在校生5509.34万人,毕业生1723.74万人。

 

全国共有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6]423.95万人,生师比13.00: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8%,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5.51%。

 

全国初中共有校舍87035.30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6.31%,体育器械98.18%,音乐器材97.97%,美术器材97.97%,理科实验仪器97.54%。

 

全国初中阶段教育共有班数118.71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168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98%;66人以上的超大班327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3%。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7]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274.1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61.75万人,在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12.42万人。

 

四、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464所。

 

全国共招收各种形式[18]的特殊教育学生16.44万人,在校生92.70万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34.99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7.75%。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9]8.51万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一)普通高中[20]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61万所。

 

全国普通高中教育招生1074.93万人,在校生3039.50万人,毕业生924.61万人。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1]237.20万人,生师比12.81:1;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9.47%。

 

全国普通高中共有校舍77457.50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95.46%,体育器械97.07%,音乐器材96.70%,美术器材96.76%,理科实验仪器96.83%。

 

(二)中等职业教育[22]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6741所。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3]369.93万人,在校生1118.77万人,毕业生404.92万人。

 

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4]70.32万人,生师比15.91:1;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7.59%;“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7.49%。

 

六、高等教育

 

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167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78所(含独立学院149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87所,高职(专科)学校1554所,成人高等学校248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

 

全国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25]4872.57万人。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26]17518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6882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0075人。

 

普通本科招生503.71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85.42万人。职业本科招生15.41万人,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4.66万人。高职(专科)招生551.70万人,另有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58.74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在校生3953.96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2135.77万人,职业本科在校生51.8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1766.36万人。

 

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共有毕业生1105.10万人。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523.06万人,职业本科毕业生8.68万人,高职(专科)毕业生573.36万人。

 

全国共招收研究生143.85万人,其中博士生20.16万人,硕士生123.68万人。在学研究生429.95万人,其中博士生75.36万人,硕士生354.60万人。毕业研究生116.65万人,其中博士生11.29万人,硕士生105.36万人。

 

全国共招收成人本专科308.25万人,在校生805.90万人,毕业生431.18万人。招收网络教育本专科148.30万人,在校生542.35万人,毕业生184.84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454.4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43.35万人。

 

全国共有高等教育专任教师[27]222.36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43.18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7.49万人,高职(专科)学校70.35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35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28]16.96: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师比16.24:1,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8.46:1。

 

普通、职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29]130840.15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56.11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9.7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21244.89元。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3.79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1.29%。在校生4344.49万人,占全国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5.49%。其中:

 

民办幼儿园12.08万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52.10%;在园幼儿1310.68万人,占全国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40.63%。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081所,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5.05%;在校生1024.52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463.33万人),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3.58%。

 

民办普通高中5003所,占全国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31.10%;在校生600.82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19.77%。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76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30.80%;在校生223.52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19.98%。

 

民办高校831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26.24%。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93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4所,高职(专科)学校412所,成人高等学校2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1068.97万人,占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27.04%。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的技工学校,下同。

[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

[6]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7]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和附设幼儿班幼儿。

[8]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9]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1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11]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12]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4]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5]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6]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8]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9]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0]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21]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23]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

[24]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5]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26]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包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包含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

[27]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8]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与专任教师之比。不包括高等教育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和专任教师。

[29]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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