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5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5年6月1日起,中国气象局局长陈振林签署第44号令,发布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规范了防雷减灾工作,从监测预警、雷电防护装置、雷电灾害调查鉴定、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修订中主要完善和增强了以下内容:
一是加强防雷安全数字化管理和控制,《办法》明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加强防雷灾害预警系统和防雷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提高防雷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水平。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按照气象主管机构的要求使用防雷安全信息管理平台。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并上传至防雷安全信息管理平台。
二是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增加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制度,要求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制定和公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目录清单。
根据《办法》,新建、改造、扩建建筑、场所、设施的雷电保护装置应与主体结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雷电保护装置应按照国家相关建筑防雷标准进行定期检测。雷电保护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雷电保护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雷电保护装置应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进行一次。
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桑瑞星表示,随着全国各地进入汛期,强对流天气日益增多,雷电灾害防御形势日益严峻。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木懈怠的思想和运气,以实施《办法》为契机,层层压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防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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